网球比赛和休息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2024-11-25 07: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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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比赛应该从第一次发球开始直到比赛结束连续进行。

1.如果第一次发球失误,发球选手应该立即进行第二次发球而不能有任何的拖延。接球选手必须跟着发球选手的步调来比赛,并且应该在发球选手准备发球时作好接球准备。

在交换场地的时候,从这一局的最后一分球结束时开始计算,到下一局的第一分球被击出时为止,最多有1分30秒的时间。

裁判员应该运用他的判断力来决定出现的情况是否使比赛不能继续进行。国际巡回赛和被国际网联认可的团体赛的组织者可以决定分与分之间的休息时间。但是在任何情况下,从上一分结束时开始到下一分球被发出时为止,间隔的时间不能超过20秒。

2.比赛不能因为一名选手要恢复他的体力、呼吸或身体条件而被推延、中断或干扰。但是,出现意外伤害的情况下,裁判员可以允许比赛因为那次伤害而有一次3分钟的延缓。

3.如果由于选手不能控制的原因,比如他的服装、鞋回器材(包括球拍)出现使他不能继续比赛的情况,在选手进行调整的时候,裁判员可以延缓比赛。

4.裁判员可以在任何需要和合适的时候延缓或推迟比赛。

5.在第三盘之后,或女子比赛的第二盘之后,如果由于出现选手不能控制的情况,而裁判员也认为需要的时候,每一名选手可以有不超过10分钟的休息时间,或比赛在介于北纬15度和南纬15度之间的国家进行时,可以有45分钟的休息时间。如果比赛被延缓而且直到晚些的一天才恢复的话,休息只能在这一天的第三盘(女子比赛在第二盘)之后进行,前一天未进行完的一盘记作一盘。

如果比赛被延缓并且在同一天过了10分钟之后还没有恢复的话,那么休息只能在没有中断地连续进行三盘之后(女子在连续两盘之后)进行,前面未进行完的一盘记作一盘。

任何国家和(或)组委会在组织某个赛事,某场比赛或其他竞赛时,如果在比赛之前宣布的话,可以将本条规则进行修改或取消。戴维斯杯和联合会杯的比赛,只有国际网联可以在它们的规则中修改或取消这条规则。

6.赛事的组委会有权决定比赛开始前的准备活动时间,但是最多不能超过5分钟,并且要在赛事比赛前进行宣布。

7.当使用经批准的罚分制和非累计罚分制时,裁判员将根据这些条例的内容来做决定。

8.裁判员可以根据违反的情况在警告触犯选手之后,可以继续给予处罚甚至取消他的比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