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者以他人身份获得工作并取得劳动合同,本身就存在欺诈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因此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如用他人身份购买社会保险,用谁的身份办理则收益人就是谁,其他人不能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
在劳动者如果出现工伤情况,劳动者因用他人身份入职,一旦发生工伤,劳动者可能无法得到应有的工伤待遇,而企业也可能因工伤保险不赔付而损失。
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综上所述,如劳动者使用相应社会保险待遇则暂时无问题,但用他人身份参保是无法享受相应待遇的。同时劳动者以虚假资料和身份入职用人单位完全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并有权对于劳动者的欺诈行为维权,如劳动合同条款中有赔偿约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如果对方在经营活动中出现任何法律后果,
都需要你本人来承担,
如非诚信经营导致信用不良政府可以将你列入不良信用人员,
以后你自己需要办理营业执照、购房、买车、投资等行为时都会受到限制。
保险肯定无用作废。到退休时候会被发现。
社保部门是否追究责任看各地。
一般来说不会起诉,但是社保是用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