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您是超生了,计生办非要社会抚养费也是依法办事的,这个问题只能按规定程序走了。
说白了就交点钱罚点款就行了。话说回来以这点钱换来一个子女还是很划算的哦。再说,您确实是违法生育子女的,是有错在先,还是交吧,和政府抗衡是没有好处的。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马上就是人口普查了,所以我想能不能少交点社会抚养费,把孩子户口落上去。现在有些地方放松这个门槛,户口是户口,起诉是起诉、执行是执行。你现在去
既然超生了就要按照计生办的要求做,然后孩子可以上户口、入学、保险什么的都迎刃而解了。既然生了就交吧。
赶紧凑凑交上吧,赚便宜还卖乖的事不能做。
很厉害啊
没有计生上的手续都能报上户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