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期间,家属不可以探视,只可以由律师进行会见。
2、对于律师会见的次数,在法律中并没有限制性的规定,只要案情需要,辩护律师可以多次要求会见当事人,但具体实际能够会见多少次,则还要由看守所根据律师会见的接待能力来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