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父亲去世前已留遗嘱但未留下书面有效吗

2024-11-24 0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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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继承法》

  • 第十七条第三款: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所以没有证人,没法证明的事情,法院是不认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