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限制户籍。报考条件如下:
第一点:基本素养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者不能报考;
第二点资格与岗位条件。持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具备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具体由市教育局解释);
第三点: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第四点: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五点: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本地生源优先。
陕西特岗教师部分岗位没有户籍限制,具体需要参照当年的招聘岗位表,招聘过程中实行同等条件下本地生源优先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