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未作抵押登记,抵押权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024-12-27 19: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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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动产抵押,就是以房屋、土地或在建工程等不动产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的行为。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以土地使用权、建筑物作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根据《担保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以不动产抵押,应当依法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抵押权不发生法律效力。

回答2:

1、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抵押双方当事人为使抵押成立而在房地产登记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的法定行为。
2、《担保法》规定,当事人以城市房地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3、因此你所说的情形,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