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你公司这样做明显严重违反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持他出具的证明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其次,公司只说“待公司运营正常后即恢复”,但没有明确恢复哪个时期的,存在约定不明确的问题,比如,恢复可能是指从恢复之日计算,也可能是指从中断之日计算。
第三,公司的这种做法实际上已经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社会保险中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五项社会保险。公司中断交费后,最明显的是,医疗保险肯定不能享受了,因为医疗保险本身就是即收即付型的,没有交费,自然不会享受待遇,如果在此期间生病,显然不能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和其他保险也一样的,在没有缴费期间发生保险情形的,社会保险不会支付相关待遇。对养老保险的影响暂时不能看出来,要等到退休才能看出来,但可以肯定的是,养老保险金的数额是和缴费年限,缴费个人账户的金额相联系的,一个时期没有交费,自然会影响待遇享受。
第四,因为你现在已经被单位停缴了社会保险费,可以说,你现在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的状态是停止参保了,也就是说,和你辞职的状态是一样的。你现在如果辞职的话,是不是会要求你补缴之前欠缴或者中断的社会保险费用,这个全国各省市的规定有些不一样。有的地方规定可以不用补缴,允许中断缴费,有的地方不允许中断缴费,就得补缴相关费用。如果补缴的话,一般是按照补缴当时的基数进行的,所以你担心的新的社平工资出来之后可能会造成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多,这是有道理的。
第五,很明显,公司这样做不仅不合理,而且严重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如前文所述,你可以持相关证据材料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公司没有给你缴社保,如果你辞职了要求公司给你补交,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对你的影响是以后你不能享受到社保的相关待遇。
你好,该条款其实是违背劳动合同法精神的,有些保险断交后,再缴纳会重新计算,建议你们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公司确实存在重大运营问题,你们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降低当前工资水准,但是保险建议没有重大问题,可以连续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