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可是我不是浙江人,可以在浙江办离婚手续吗

我想离婚、可是我不是浙江人,可以在浙江办离婚手续吗
2024-11-25 09:46:0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途径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即离婚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有一方的户口在浙江就可以在浙江协议离婚。

如果没有只能诉讼离婚
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回答2:

如果你想离婚,可是,不是浙江人,但是我要说你是在哪里办的结婚证?如果你是在浙江办的结婚证,你的爱人是浙江的人,你也是,可以在浙江进行办理离婚手续的,这个法律的规定就是这样,在哪里办的结婚证?可以,在哪办离婚手续?如果不在那个地方,在任何一个城市,只要是你有街道管理,都是可以办离婚手续的,现在全国的结婚和离婚管理也都是全国联网的,在哪里办理都是一样的?

回答3:

你想离婚,可是你不是浙江人。如果说你的对象他是浙江人,那么你是可以在那个地方办理离婚手续的。因为离婚手续必须在婚姻当中的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通过户籍所在地的有效的婚姻部门,比如说民政部门,或者说法院。只有这两个地方可以帮助你处理离婚手续,个人认为离婚要慎重,如果说确实已经达到了非离不可的第不一定要把所有的婚后的事情都想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尤其是孩子的问题,更加慎重的去处理好,因为处理不好的话,不只是伤害到了你和当事人更加伤害的是你的孩子,而且这种伤害是无法弥补的。将会成为孩子终身的痛苦,也将会成为你内心最最不可磨灭的阴影。

回答4:

您好,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双方就可以协议离婚,而不必通过诉讼离婚。 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据此可知 ,如果夫妻双方均是大陆居民,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与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不一致,当事人也应当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而不是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回答5:

不可以,你要去你们当地民政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