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算?如果没有提前通知,是否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费?

2024-12-22 14:03:32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1. 应支付赔偿金,根据工龄来,一年支付一个月,不足一年按半个月来算。如果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应支付一个月的待通知金。另外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2.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形式,形式不同赔偿标准不同,劳动者应该结合自身实际和劳动法规定来进行判断赔偿金额,过错性解除是没有赔偿金的,非过错性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而且还有一个月的待通知金,以下为详细解说,可供参考。
        一、协商解除
        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依法或者依照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或者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被劳动教养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以上过错性解除,不需要提前通知,也不需要支付补偿金,但是一定要收集好足够证据。
        三、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以上非过错解除,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支付1个月工资(代通知金)后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应支付补偿金,补偿金根据工龄来算,一年补偿一个月,不满一年按半年支付。

  3. 失业保险:领取失业保险金,缴费年限最低是持续缴费满一年,而且必须是单位辞退或合同期满不续签才能有资格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额以当地实际情况为准。

回答2:

要看单位解除的理由是什么,一年二个月的赔偿金,如单位合法解除如没三十天通知知,应支付一个月工资

回答3:

  赔偿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双倍,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没有提前通知,不再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因为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的前提是合法解除。既然是非法解除,规定了双倍支付补偿金作为赔偿,就不再要求代通知金了。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