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的至少在三千元以上,大部分地区在5000元以上。被骗了2000多元确实无法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所以公安人员才跟你说钱少了。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国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按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三千元的话,有可能属于诈骗刑事犯罪。如果公安机关不予以立案的话,你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另外,也可以向检察院申诉,要求检察院督促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如果我告诉您 就算是2万 公安局也不会去处理,您相信吗?就算是您把事情脑大,公安局最多的解决就是您应该找网络巡警 和在那个平台的负责。是淘宝网吗?还是什么网 可以说一下嘛,如果都解决不了,我也支持和帮您弄臭他,辛辛苦苦的几千元就这样被骗,畜生养的,一定要报复。
警察说这个话有点过分,如果有钱的话,曝光一下,这个警察可能就要处罚了。
警察的职责和义务是就是确保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你在网上买东西,跨地区可能比较大,难度也大。
不受理是正常现象。怎么会被骗呢?
是啊,没天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