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广东江门市的摩托车转回四川宜宾为例,办理转入登记流程如下:
一、到车管所查验岗提并查验车辆;
二、业务大厅排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转入档案及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档案原件;
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5、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复印件;
6、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7、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三、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
四、到牌证窗口领取牌证;
五、到号牌安装点安装号牌。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十九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在《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过户、转入登记摘要信息栏的相应栏目内签注现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和身份证明名称、号码;机动车登记机关名称;转入登记日期;机动车登记编号;车辆管理所应当在《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登记栏签注下列事项:
(一)居中签注“转入登记”;
(二)签注“使用性质:”和机动车的使用性质;
(三)属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签注“获得方式:”和机动车的获得方式;
(四)签注“转入登记日期:”和签注《机动车登记证书》当日的日期。
第八十条 由代理人代理申请机动车登记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核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将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存入机动车档案。
第八十一条 车辆管理所对《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登记事项登记错误的,应当予以更正。
第八十二条 地(市)以上车辆管理所的岗位设置,按照《车辆管理所业务岗位规范》的规定执行。县车辆管理窗口的基本岗位为:登记审核检验岗、档案牌证管理岗和业务领导岗。有条件的地方,还应当设置计算机管理岗。
参考资料来源: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窗口办事指南-宜宾-机动车转入登记
你好!是可以的!摩托车属于个人财产,有权转移到任何地方,办理变更登记即可! 应该可以,你可以去车管所问一下 你好,如果你们当地不限制摩托车
首先你那边不禁摩 同时你买的那车是手续齐全的正规车(上牌不一定就是正规的)
然后转的话和汽车里面的异地车辆转入是一样的。 手续费大概是车辆估计的1% 左右 各个地方具体规定也可能一样的可以再去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