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一规定的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司法解释二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离婚后一年内,能够提出诉讼,讨要回自己的嫁妆(超过两年就过诉讼时效了)那么只能认定你是自愿处置自己的财产。关于协议明显不公,因为是你自愿放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