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问的设备是你们公司自用的固定资产的话,那么买卖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要分开计算。
首先说购入固定资产,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一般是不允许一次性扣除相关支出,而要在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内计提折旧,通过折旧将资产支出费用化,从而递减了应纳税所得额。比如你这5万块的设备在5年内计提折旧,并且没有残值,那么每年在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费用就是10000。
再说销售设备。固定资产的处置要通过固定资产清理来处理,并且将已经计提的折旧结转。如果最后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有贷方余额,则计入营业外收入,合并到当期其他收入一并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你们公司的设备是非自用,而是作销售用途、按照存货进行管理的,那么购入的设备是计入库存的,在销售时才会结转到销售成本中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的递减项。
所以简单的说,只有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支出,并且符合税法规定可以扣除的,才能真正实现递减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少当期的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以总利润经过调整后为计税依据的。也就是说,是收入减去成本费用税金后的金额来计税的,企业支出费用,可以降低计税基数,所以说企业支出费用一般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分月或分季预缴的。卖设备净收益是要交税的。购进设备增值税部分可以抵扣,设备构成固定资产的,可以在规定年度内分月摊销折旧。
购买设备不是费用,而是资产,费用通常是指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或者营业外支出。例如,这个月银行的利息是10万,就可以抵扣所得税10万*25%=2.5万。
原理:如果没有利息,你的利润100万,所得税25万。但由于有利息费10万,你的利润就是90万,所得税就是22.5万。相当于利息费用抵扣了2.5万。
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发布,细化增值税改革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最暖心的亮点之一就是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即加计抵减政策。但是,你知道其中的十个细节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要注意政策执行期间
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要注意确认条件
生产、生活性服务纳税人是指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简称四项服务)
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要区分不同设立时间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 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 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 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四是确认的连续性 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
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
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五是准确计算加计抵减的基数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
不能作为计提的基数
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
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六要区分三种情况抵减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七要记住一个例外
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
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需要按政策规定予以剔除
八是单独核算加计抵减
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
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
九是首次需填表声明
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
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同时兼营四项服务的
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表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十是有始有终
加计抵减政策到期后
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
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