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的概念、成立条件及其处罚原则是什么?

如题
2024-12-18 21: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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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自首:
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自首和坦白的关系  广义的坦白包括自首。狭义的坦白是指犯罪分子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被司法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接受国家审查和裁判的行为。

  自首与狭义的坦白之间的相同之处是:

  (1)二者都以犯罪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

  (2)二者在犯罪人归案之后都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

  (3)二者的犯罪人都具有接受国家审查和裁判的行为;

  (4)二者的犯罪人都可以得到适当的从宽处罚。

  二者的区别是:

  (1)自首是犯罪人自动投案之后主动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的行为,坦白是犯罪人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

  (2)自首的犯罪分子悔罪表现较好,其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小;坦白的犯罪分子往往是在一定的条件下被迫认罪的,其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大;

  (3)自首是法定的从宽处罚情节,坦白是酌定的从宽处罚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