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办理领养手续需要什么证件

2024-11-24 21:4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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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国关于收养他人小孩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依法办理相应的收养手续后才能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而不少人收养他人的小孩后还进行了公证,公正则需要这些手续。1、要办好收养公证,首先收养要符合法律规定。 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2、收养公证在当事人住所地公证机关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收养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机关管辖。实践中当事人往往不在一个公证处的管辖区,可以本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到被收养人住所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送养人应当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如果被收养人是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应征得本人的同意。3、办理收养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公证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l)当事人的身份证明。(2)收养人的职业、经济收入的证明。(3)收养人和送养人家庭成员的状况证明。(4)收养人身体状况证明。(5)收养协议。(6)其它公证机关要求提供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四条不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作为被收养人。

回答2: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收养法规定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办理收养地震孤儿手续需提供的证明:

1、领养申请书。

2、收养人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 

3、居委会出具的收养人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情况说明。

4、医院出具的收养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能收养子女的疾病。 

5、收养人经常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6、收养人双方年满30周岁,有生育能力的必须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不违反现行计生规定的协议。

7、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告的证明。

8、收养查不到生身父母的弃婴、儿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养登记前,应公告,查找生身父母,至公告之日起满60天,弃婴、儿童的生身父母或其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身父母。

回答3: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收养孩子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回答4:

领养手续需要身份证复印件和介绍信

回答5:

民政局办理的一些领养手续,也是根据一些国家的政策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