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应该不收费用,因为房主没有出现变更,就像最近出现的买房是一方登记的产证,因为婚姻法的缘由,需要变更产权证,增加配偶的名字进去,政府规定不能收费。
增名不收税,减名是要收税的,按照双方所占份额及价值收税,办理房产转让手续。
没有约定份额的情况下,先去约定份额为1%和99%,再将1%过户过去。就很少税费了。约定了的话,协议离婚也是可以免除一部分税费的。具体需要看各地的政策了。
这个没有研究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