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遗产的追诉期是多久

2025-01-04 06: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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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遗产继承是有追诉期的,遗产继承追诉期的法律依据如下:继承遗产有追诉期,一般是二年,特殊情况下是二十年。法律依据为《继承法》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的规定。按照《继承法》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以及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的规定,如果法定继承人,并未明确表示放弃,应视为接受继承,与其他继承人都是作为遗产的共同共有人。因遗产问题比较复杂,建议聘请专业律师向法院早日起诉,过了时效再起诉就不一定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了。

回答2:

 继承遗产有追诉期,一般是两年,特殊情况下是二十年。
  我国继承法第8条规定:“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
  最高人民法院继承法意见第18条规定:“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18年后至第20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20年之内行使,超过20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
遗产继承诉讼时效有多久
  (1)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2)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3)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
  (4)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18年后至第20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20年之内行使,超过20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
  三、法律规定父母遗产如何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回答3:

我国继承法第8条规定:“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
最高人民法院继承法意见第18条规定:“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18年后至第20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20年之内行使,超过20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
按照以上规定,母亲及长子没有进行遗产的分割,不存在侵权,而且,民间通常的习惯是父母一方死亡,不进行遗产的分割,等父母双亡之后,再进行遗产的分割处理。
你要想继承你父亲的遗产,可以提出请求,如果他们不同意,你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父亲的遗产。
但是,建议慎重。因为,父亲的遗产,父亲的父母、子女、配偶都是法定继承人,从你所说的情况看,母亲和2个儿子都是有继承权的,而父亲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和其个人所有的其他财产,要分的话,母亲还在,次子要求分的话,可能会影响到母子感情和兄弟之情,导致母亲以后用遗嘱全部处分给长子,而且对父亲的遗产,次子也分不了多少份额。

回答4:

你说的是诉讼时效吧,你这个没有诉讼时效问题,遗产没有分割,你的继承权没有被侵害。你随时可以起诉要求分割遗产。

回答5:

我的一位朋友婚后买的房,一年后丈夫去世了,她不知道婆婆是否要争遗产,又不忍心问,请问继承遗产有没有追诉期?多长时间可以视为婆婆放弃?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