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没欠条去别人家里讨债怎么罪吗

2024-12-18 23:57:1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随便去人家家里讨债当然有罪了,是私闯民宅;如果后面发生的事与甲没有直接关联,甲就不对后面发生的事负责任。

回答2:

  1. 人民法院在审理借贷纠纷的案件时,一般会要求原告提供书面的凭证,在没有书面凭证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将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作为证据提交,录音时不需要第三方在场;

  2. 如果有案外人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3.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4.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碰到被拖欠钱款等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千万不能采取过激行为、暴力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否则,一时冲动不但于事无补,还有可能因触犯刑律被追究责任

回答3: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回答4:

  甲没罪。

回答5:

如果还不了就用家里的小轿车抵债。欠条签了名,还按了手印,但张红觉得3、假如欠条是真的话,立案后的侦查费用,譬如鉴定费需要她支付吗?答: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