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了工伤赔偿私了协议之后,是可以反悔的。后悔了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然后按工伤保险条例重新计算赔偿的,赔偿时扣除已经支付的赔偿款。
法律分析
在工伤赔偿协议签订时,往往劳动者的伤情尚未稳定,更未做伤残鉴定。因此,是否构成伤残还处于无法预知的状况,劳动者作为一个没有专门知识经验的一般人在签订协议时,自然难以预见自己的损伤程度及由此可能产生的实际损失数额,属于显失公平。相关法律规定:所谓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在订立合同时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1、提起变更私了协议的请求必须在仲裁时效内。根据目前本国实行的劳动仲裁的时效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1年,工伤认定后要求经济赔偿的仲裁时效也为1年,因此必须在上述的时效内提出,否则无效。
2、注意私了协议的内容。在代理的工伤案件中,用人单位往往利用劳动者不懂法,且着急拿到补偿的心理,在协议中设置文字陷阱,导致私了协议变了样,比如凯文工伤赔偿咨询中心上个月代理的一个案子,用人单位在协议中约定劳动者为用人单位的劳务人员,这个不显眼的一字之差,导致劳动者无法再依法变更协议。因为只有是劳动关系才可以要求工伤赔偿,而劳务关系只是雇佣关系,不受劳动法的保护,不能依据工伤条例要求工伤待遇赔偿。而往往发生工伤事故的劳动者没有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双方属于劳动关系,因此即使私了协议中约定的赔偿标准明显低于国家的工伤待遇标准也无法要求变更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1.你什么时候发生的工伤事故?如果自受伤之日到现在还没满一年的话建议你抓紧时间去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下因工受伤后再去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你的工伤等级,然后再谈赔偿;
2.如果超出了一年,就没办法了,劳动局法院等部门都不会受理了;
3.如果你们签订协议时明显有失公正的话,可以认定协议无效!
这个问题专业性太强,作为一个非专业人士也许无法专业性的解答你的问题。只是提一些个人建议。
1、把你的情况反映给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听听他们的意见。
2、看了你介绍的情况之后,“但已离职签了协议不再以任何方式找公司赔偿”这句话是个关键,你签订的协议中,是否经过公证?是否有公司单方面的霸王条款,而这些条款并不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简单来说,就是这个协议是不是合法?
虽然我的回答很不专业,还是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分三种情况分析:一、工伤发生后,如果用人单位既未向主管部门上报,又未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认定工伤,在这种情况下的协议是无效的。因为该行为属隐瞒不报,逃脱了劳动监管部门的监管,最终破坏了国家的劳动安全制度,也损害了劳动者的健康权利。
董某在工作期间不慎受伤与单位达成协议,由单位赔偿一切损失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协议,如果赔偿金额低于法定工伤待遇标准的,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赔偿不足弥补因伤害所造成的损失,劳动者可以请求撤销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