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婚前隐瞒精神病史,婚后复发,男方要求离婚,女方父母要求分手费二十万,合理吗?

2024-12-13 00: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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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法院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离婚。离婚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需要支付分手费。

回答2:

向医院要求调取相关病历(可能个人做不到,那就向法院申请调取病历)
分手费是毫无法律依据的,不用管它,协商离婚不成,上法院起诉离婚,只要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回答3:

分手费时毫无依据的,但是医院的证明可以随便找个律师去医院就可以把档案调出来,是很有利的法律证据。费用大概在200元左右,不用请大律师,会被坑的。。。

回答4:

起诉要求离婚,申请法院调取女方过往的病历,即可证明她婚前就有遗传性精神病,且未治愈。

回答5:

这是不合理的~!!!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去做司法鉴定~就ok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