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子之养也,乐其心,不违其志.《礼记》
孝有三:大尊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礼记》
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论语》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惟其疾之忧.”《论语·为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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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孝--上书救父
汉文帝时,有一位叫淳于意的人,拜齐国著名医师杨庆为师,学得一手高超的医术,曾经做过齐国的仓令.他的老师去世以后,弃官行医.因为个性刚直,行医的时候,得罪了一位有权势的人,导致后来自己遭陷害,被押往京城治罪.他的女儿名叫缇萦,虽然是一位弱小女子,然而不辞劳苦,长途跋涉一同前往长安向皇帝诉冤.她陈述了肉刑的害处,并说明了父亲做官时清廉爱民,行医时施仁济世,现在确实是遭人诬害.愿意替父受刑.汉文帝被缇萦的孝心深深感动,赦免了她的父亲,并且下诏书废除了肉刑.有诗颂曰:随父赴京历苦辛,上书意切动机定;诏书特赦成其孝,又废肉刑惠后人.
二十四孝--彩衣养亲
唐朝有个姓杨的人,家贫如洗,但十分孝道,靠讨饭养其父母.故人们叫他杨乞.他所讨食物,都带回家中奉献双亲.父母没有尝过,他虽然饥饿也不敢先尝.如有酒时,就跪下捧给父母,等父母接过杯子即起来唱歌跳舞就像小孩子一样,使父母快乐.有人怜悯他穷困,劝他给人家打工,用所得收入养亲.杨乞答道:"父母年迈,若为人家打工,离家太远,就不能及时奉侍他们."听的人感到他真是个孝子.后来父母去世了,他又乞讨棺木安葬.每逢初一、十五,就拿着食物去墓前哭祭.有诗赞曰:乞酒奉亲尽礼仪,高歌跳舞学娇姿;娱亲精彩引欢笑,满室春风不断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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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xiao,从耂,从子。子承老也。善事父母者。
(1) 形声。从耂,从子。本义:尽心奉养和服从父母。
(2) 同本义 [filial;dutiful]
读作xiào。本意是上一代与下一代融为一体。《说文解字》解释篆体孝字云:“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孝字写的就是老人与子女的关系。《诗经》中有这么一段话:“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蓄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所谓「百善孝为先」,反映中华民族极为重视孝的观念。因此孝对我们来说极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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耂,lao,同老,用于偏旁部首。
老,象形字,一个驼背人、一缕稀疏的头发垂下来、手持拐杖而行的样子。
“孝”是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是中国“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维系统治(“家国同构”,混淆群己权界,公私互犯)的最根本的礼教准则,是汉民族家庭美德与传统文化罪恶糟粕极具争议和威力的混合体。需要明辨的是,理论上及现实中的儒家孝道体系是中国特色封建专制主义社会历史的产物,并非人类的所谓“普世伦理”或“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客观真理。
儒家所主张的依靠暴力实行的“慈-孝”(倒设前提,无条件的奴隶主义,所谓“亲憎我,孝方贤”,舜就是以此起家的政治阴谋家,开了扭曲人性、高压伦治、孝廉腐败的恶例。此后中国进入奴隶社会,后世有无数“以〔特定关系〕人为神主圣王”的儒家邪教造成的群体人格畸变,良知理智沦丧的案例。)、“权力-责任”严重不对等,制度倒挂设计的孝道是违背《世界人权宣言》、《儿童权利公约》的根本原则和具体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性质,违背现代文明社会的契约伦理与责任伦理、生物界的“责任伦理”和自然法的“道德金律”的。
儒家礼教——孝道推行的实质包含着不平等自由主义、道德相对主义、伦理特殊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上位霸权主义及主观唯心主义。(参见:自我中心、内圣外王、权力意志)没有平等——公平正义,就没有法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对真理和人权、人类尊严的尊重,也就没有真爱和博爱。
作为封建专制主义的社会基础和思想核心的传统孝道在中国根深蒂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自古以来严重威胁着中国人特别是弱势儿童的生存权(儒家传统认为包括身体发肤在内的整个人格的主权属于父母,通过国家暴力和群氓暴力维护这种贿赂人心、婆媳循环、轮流坐庄、一盘散沙的反动统治秩序,却从不愿正视并防止父母侵害其法定被代理人的身体发肤等等)、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获得救助权、表达权、参与权、发展权、婚姻自由权、不作伪证权……以至年长公民的社会保障权益(妨害社会进步,只能养儿防老——现在有的人都不需要“养儿防老”了,更容易暴露人性中的罪恶与孝道之本质)。中国的家庭暴力与社会腐败(绝对权力,绝对导致腐败;淫情暴孝,从小训练;有礼有众,无法无天。)问题形势依然严峻。
值得注意的是,孔子和孟子的成长过程中都没有正常的家庭结构(包括父爱和家庭教育)。
伟大的哲学家老子这样看待“礼教圣德”:“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
伟大的科学家、思想家和社会活动家墨子指出:“天下之为父母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父母,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
儒家孝道思想及文化的经济基础是小农经济;只有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建立健全民主法治,才能最终根除封建礼教的社会基础。
元代郭居敬辑录古代24个孝子的故事,编成《二十四孝》,成为宣扬孝道的通俗读物。鲁迅先生曾撰文《二十四孝图》、《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等,深入揭批礼教的吃人本质和孝道对国民性的巨大危害,大声疾呼:“救救孩子”。
孝感动天
舜,传说中的远古帝王,五帝之一,姓姚,名重华,号有虞氏,史称虞舜。相传他的父亲瞽叟及继母、异母弟象,多次想害死他:让舜修补谷仓仓顶时,从谷仓下纵火,舜手持两个斗笠跳下逃脱;让舜掘井时,瞽叟与象却下土填井,舜掘地道逃脱。事后舜毫不嫉恨,仍对父亲恭顺,对弟弟慈爱。他的孝行感动了天帝。舜在厉山耕种,大象替他耕地,鸟代他锄草。帝尧听说舜非常孝顺,有处理政事的才干,把两个女儿娥皇和女英嫁给他;经过多年观察和考验,选定舜做他的继承人。舜登天子位后,去看望父亲,仍然恭恭敬敬,并封象为诸侯。
亲尝汤药
汉文帝刘恒,汉高祖第三子,为薄太后所生。高后八年(前180)即帝位。他以仁孝之名,闻于天下,侍奉母亲从不懈怠。母亲卧病三年,他常常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母亲所服的汤药,他亲口尝过后才放心让母亲服用。他在位24年,重德治,兴礼仪,注意发展农业,使西汉社会稳定,人丁兴旺,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他与汉景帝的统治时期被誉为“文景之治”。
啮指痛心
曾参,字子舆,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世称“曾子”,以孝著称。少年时家贫,常入山打柴。一天,家里来了客人,母亲不知所措,就用牙咬自己的手指。曾参忽然觉得心疼,知道母亲在呼唤自己,便背着柴迅速返回家中,跪问缘故。母亲说:“有客人忽然到来,我咬手指盼你回来。”曾参于是接见客人,以礼相待。曾参学识渊博,曾提出“吾日三省吾身”(《论语·学而》)的修养方法,相传他著述有《大学》、《孝经》等儒家经典,后世儒家尊他为“宗圣”。
百里负米
仲由,字子路、季路,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性格直率勇敢,十分孝顺。早年家中贫穷,自己常常采野菜做饭食,却从百里之外负米回家侍奉双亲。父母死后,他做了大官,奉命到楚国去,随从的车马有百乘之众,所积的粮食有万钟之多。坐在垒叠的锦褥上,吃着丰盛的筵席,他常常怀念双亲,慨叹说:“即使我想吃野菜,为父母亲去负米,哪里能够再得呢?”孔子赞扬说:“你侍奉父母,可以说是生时尽力,死后思念哪!”(《孔子家语·致思》)
芦衣顺母
闵损,字子骞,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弟子,在孔门中以德行与颜渊并称。孔子曾赞扬他说:“孝哉,闵子骞!”(《论语·先进》)。他生母早死,父亲娶了后妻,又生了两个儿子。继母经常虐待他,冬天,两个弟弟穿着用棉花做的冬衣,却给他穿用芦花做的“棉衣”。一天,父亲出门,闵损牵车时因寒冷打颤,将绳子掉落地上,遭到父亲的斥责和鞭打,芦花随着打破的衣缝飞了出来,父亲方知闵损受到虐待。父亲返回家,要休逐后妻。闵损跪求父亲饶恕继母,说:“留下母亲只是我一个人受冷,休了母亲三个孩子都要挨冻。”父亲十分感动,就依了他。继母听说,悔恨知错,从此对待他如亲子。
鹿乳奉亲
郯子,春秋时期人。父母年老,患眼疾,需饮鹿乳疗治。他便披鹿皮进入深山,钻进鹿群中,挤取鹿乳,供奉双亲。一次取乳时,看见猎人正要射杀一只麂鹿,郯子急忙掀起鹿皮现身走出,将挤取鹿乳为双亲医病的实情告知猎人,猎人敬他孝顺,以鹿乳相赠,护送他出山。
戏彩娱亲
老莱子,春秋时期楚国隐士,为躲避世乱,自耕于蒙山南麓。他孝顺父母,尽拣美味供奉双亲,70岁尚不言老,常穿着五色彩衣,手持拨浪鼓如小孩子般戏耍,以博父母开怀。一次为双亲送水,进屋时跌了一跤,他怕父母伤心,索性躺在地上学小孩子哭,二老大笑。
卖身葬父
董永,相传为东汉时期千乘(今山东高青县北)人,少年丧母,因避兵乱迁居安陆(今属湖北)。其后父亲亡故,董永卖身至一富家为奴,换取丧葬费用。上工路上,于槐荫下遇一女子,自言无家可归,二人结为夫妇。女子以一月时间织成三百匹锦缎,为董永抵债赎身,返家途中,行至槐荫,女子告诉董永:自己是天帝之女,奉命帮助董永还债。言毕凌空而去。因此,槐荫改名为孝感。
刻木事亲
丁兰,相传为东汉时期河内(今河南黄河北)人,幼年父母双亡,他经常思念父母的养育之恩,于是用木头刻成双亲的雕像,事之如生,凡事均和木像商议,每日三餐敬过双亲后自己方才食用,出门前一定禀告,回家后一定面见,从不懈怠。久之,其妻对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竟好奇地用针刺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指居然有血流出。丁兰回家见木像眼中垂泪,问知实情,遂将妻子休弃。
行佣供母
江革,东汉时齐国临淄人,少年丧父,侍奉母亲极为孝顺。战乱中,江革背着母亲逃难,几次遇到匪盗,贼人欲杀死他,江革哭告:老母年迈,无人奉养,贼人见他孝顺,不忍杀他。后来,他迁居江苏下邳,做雇工供养母亲,自己贫穷赤脚,而母亲所需甚丰。明帝时被推举为孝廉,章帝时被推举为贤良方正,任五官中郎将。
怀橘遗亲
陆绩,三国时期吴国吴县华亭(今上海市松江)人,科学家。六岁时,随父亲陆康到九江谒见袁术,袁术拿出橘子招待,陆绩往怀里藏了两个橘子。临行时,橘子滚落地上,袁术嘲笑道:“陆郎来我家作客,走的时候还要怀藏主人的橘子吗?”陆绩回答说:“母亲喜欢吃橘子,我想拿回去送给母亲尝尝。”袁术见他小小年纪就懂得孝顺母亲,十分惊奇。陆绩成年后,博学多识,通晓天文、历算,曾作《浑天图》,注《易经》,撰写《太玄经注》。
埋儿奉母
郭巨,晋代隆虑(今河南林县)人,一说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
扇枕温衾
黄香,东汉江夏安陆人,九岁丧母,事父极孝。酷夏时为父亲扇凉枕席;寒冬时用身体为父亲温暖被褥。少年时即博通经典,文采飞扬,京师广泛流传“天下无双,江夏黄童”。安帝(107-125年)时任魏郡(今属河北)太守,魏郡遭受水灾,黄香尽其所有赈济灾民。著有《九宫赋》、《天子冠颂》等。
拾葚异器
蔡顺,汉代汝南(今属河南)人,少年丧父,事母甚孝。当时正值王莽之乱,又遇饥荒,柴米昂贵,只得拾桑葚母子充饥。一天,巧遇赤眉军,义军士兵厉声问道:“为什么把红色的桑葚和黑色的桑葚分开装在两个篓子里?”蔡顺回答说:“黑色的桑葚供老母食用,红色的桑葚留给自己吃。”赤眉军怜悯他的孝心,送给他三斗白米,一头牛,带回去供奉他的母亲,以示敬意。
涌泉跃鲤
姜诗,东汉四川广汉人,娶庞氏为妻。夫妻孝顺,其家距长江六七里之遥,庞氏常到江边取婆婆喜喝的长江水。婆婆爱吃鱼,夫妻就常做鱼给她吃,婆婆不愿意独自吃,他们又请来邻居老婆婆一起吃。一次因风大,庞氏取水晚归,姜诗怀疑她怠慢母亲,将她逐出家门。庞氏寄居在邻居家中,昼夜辛勤纺纱织布,将积蓄所得托邻居送回家中孝敬婆婆。其后,婆婆知道了庞氏被逐之事,令姜诗将其请回。庞氏回家这天,院中忽然喷涌出泉水,口味与长江水相同,每天还有两条鲤鱼跃出。从此,庞氏便用这些供奉婆婆,不必远走江边了。
闻雷泣墓
王裒,魏晋时期营陵(今山东昌乐东南)人,博学多能。父亲王仪被司马昭杀害,他隐居以教书为业,终身不面向西坐,表示永不作晋臣。其母在世时怕雷,死后埋葬在山林中。每当风雨天气,听到雷声,他就跑到母亲坟前,跪拜安慰母亲说:“裒儿在这里,母亲不要害怕。”他教书时,每当读到《蓼莪》篇,就常常泪流满面,思念父母。
乳姑不怠
崔山南,名,唐代博陵(今属河北)人,官至山南西道节度使,人称“山南”。当年,崔山南的曾祖母长孙夫人,年事已高,牙齿脱落,祖母唐夫人十分孝顺,每天盥洗后,都上堂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婆婆,如此数年,长孙夫人不再吃其他饭食,身体依然健康。长孙夫人病重时,将全家大小召集在一起,说:“我无以报答新妇之恩,但愿新妇的子孙媳妇也像她孝敬我一样孝敬她。”后来崔山南做了高官,果然像长孙夫人所嘱,孝敬祖母唐夫人。
卧冰求鲤
王祥,琅琊人,生母早丧,继母朱氏多次在他父亲面前说他的坏话,使他失去父爱。父母患病,他衣不解带侍候,继母想吃活鲤鱼,适值天寒地冻,他解开衣服卧在冰上,冰忽然自行融化,跃出两条鲤鱼。继母食后,果然病愈。王祥隐居二十余年,后从温县县令做到大司农、司空、太尉。
恣蚊饱血
吴猛,晋朝濮阳人,八岁时就懂得孝敬父母。家里贫穷,没有蚊帐,蚊虫叮咬使父亲不能安睡。每到夏夜,吴猛总是赤身坐在父亲床前,任蚊虫叮咬而不驱赶,担心蚊虫离开自己去叮咬父亲。
扼虎救父
杨香,晋朝人。十四岁时随父亲到田间割稻,忽然跑来一只猛虎,把父亲扑倒叼走,杨香手无寸铁,为救父亲,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急忙跳上前,用尽全身气力扼住猛虎的咽喉。猛虎终于放下父亲跑掉了。
哭竹生笋
孟宗,三国时江夏人,少年时父亡,母亲年老病重,医生嘱用鲜竹笋做汤。适值严冬,没有鲜笋,孟宗无计可施,独自一人跑到竹林里,扶竹哭泣。少顷,他忽然听到地裂声,只见地上长出数茎嫩笋。孟宗大喜,采回做汤,母亲喝了后果然病愈。后来他官至司空。
尝粪忧心
庾黔娄,南齐高士,任孱陵县令。赴任不满十天,忽觉心惊流汗,预感家中有事,当即辞官返乡。回到家中,知父亲已病重两日。医生嘱咐说:“要知道病情吉凶,只要尝一尝病人粪便的味道,味苦就好。”黔娄于是就去尝父亲的粪便,发现味甜,内心十分忧虑,夜里跪拜北斗星,乞求以身代父去死。几天后父亲死去,黔娄安葬了父亲,并守制三年。
弃官寻母
朱寿昌,宋代天长人,七岁时,生母刘氏被嫡母(父亲的正妻)嫉妒,不得不改嫁他人,五十年母子音信不通。神宗时,朱寿昌在朝做官,曾经刺血书写《金刚经》,行四方寻找生母,得到线索后,决心弃官到陕西寻找生母,发誓不见母亲永不返回。终于在陕州遇到生母和两个弟弟,母子欢聚,一起返回,这时母亲已经七十多岁了。
涤亲溺器
黄庭坚,北宋分宁(今江西修水)人,著名诗人、书法家。虽身居高位,侍奉母亲却竭尽孝诚,每天晚上,都亲自为母亲洗涤溺器(便桶),没有一天忘记儿子应尽的职责[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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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出自《孟子·离娄上》。是孟子在评价舜结婚的事情时说的,完整的原话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原文的意思是:“不孝顺的事情有三件,其中又以不守后代之责为大。娶妻本应先告诉父母,舜帝没告诉父母而娶尧帝的二女为妻,就是不守后代之责,所以明理的君子看来,虽然没有禀告父母,就和禀告了父母是一样的。”
孟子继孔子之后对儒学的发展有巨大贡献,他极力推崇舜的孝行,而且倡导人们努力向舜看齐,做舜那样的孝子。说:“舜,人也;我,亦人也。舜为法于天下,可传于后世,我由(犹)未免为乡人也,是则可忧也。忧之如何?如舜而已矣。”他甚至设想,舜为天子,而瞽叟杀人被捕,舜虽不会利用权力破坏刑律而将其赦免,但一定到监狱里偷偷地把父亲背出来,一起逃到海滨,过无忧无虑的日子,为了共享天伦之乐而忘掉天子的地位。由于儒家的宣传,有关舜的传说事迹在中国文化传统中留下极深刻的影响。
后来汉代人赵歧所做的《十三经注》。他在注释孟子上面的话时,说:“于礼有不孝者三者,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这里他把无后解释为了“不娶无子”,从此开始了两千多年的误解 。但有意思的是,他认为第一不孝,是“阿意曲从,陷亲不义”,意思是第一不孝,是对父母无条件地屈从,容忍他们做不义之事。
这就很值得我们回味了。很多同志说,为了父母去结婚。如果为了父母去欺骗一位异性而结婚,当然也就是“陷亲不义”了,无后问题没解决,反而犯了第一不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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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传统孝伦理内涵丰富,其自然本质在于对生命的珍视和热爱,它既有对于祖先生命的敬畏,也有对自己生命的爱护,更有对未来生命创造的热忱;其宗法本质是维护宗法等级秩序并表现为对权威的服从,也即亲疏有别、尊卑有等、长幼有序。
何为孝?《尔雅•释训》释:“善事父母为孝”;《说文》释:“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汉语大字典》说:“金文‘孝’字上部像戴发伛偻老人。唐兰谓即‘老’之本字,‘子’搀扶之,会意。” 由此可知,孝的基本内涵是指子女对父母的善行。但如果我们继续对孝这一传统伦理观念追根溯源,就会发现,其内涵丰富,远不止此。
1 孝伦理的自然本质
孝伦理的自然本质在于对生命的珍视和热爱,它既有对于祖先生命的敬畏,也有对自己生命的爱护,更有对未来生命创造的热忱。可以看出,儒家孝伦理的自然意蕴充分展示了生命的本源、归宿与延续,体现了对生命的敬意。台湾学者曾昭旭先生把孝定义为:“吾人一切所作所为,都愿对往古来今的祖宗与子孙负责,以护持此继世不绝的大生命的心情,便叫做孝。”①孝伦理表现出中国人所特有的为家庭、为民族、为国家负责,为子孙万代造福的精神。一个人的生命所以有价值,就在于他把个人有限的生命,融入了民族历史发展的长河中,把自己看作是祖先文化理想的承载者。
孝伦理首先表现为对生命生生不息的肯定和对血缘关系的眷恋。孝伦理对生命的肯定体现在它对生命逝者的祭奠、对生命老者的尊敬、对生命壮年的珍视和对生命幼者的抚养。在对生命的现实肯定中,血缘凝结成了永远都割不断的文化情结和思乡情怀。这生命的长河奔腾不息,由此孕育出宗族的血脉和华夏不朽的文化,并在历史长河中凝聚了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气质。其次,从某种意义上说,孝伦理是人类亲代之间(或者说个体生命历程的不同阶段)具有普遍意义的相互保护机制。若将下辈报上辈养育之恩转换成年轻人报老年人养育之恩,则所谓下辈对上辈之还报不过是生命个体自身不同阶段之间的互助而已,或者说是生命个体的青春之健壮对幼年之弱和老年之衰的弥补方式。可见,孝伦理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生命个体相互保护的手段和机制。最后,孝伦理是贯穿传统社会人伦关系的精神纽带。孩子对父母的感情是对生产和哺育自己生命的人的感情,这是人的本性,是良知、良能的表现:“父子之道,天性也”,②“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亲亲,仁也;敬长,义也。无他,达之天下也。”③当然在中国传统社会除了父子之情,还有夫妇关系。夫妇关系不是基于二者的情爱关系,而是基于传宗接代的目的,所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父子的关系在承先,夫妇的关系在启后,承先启后,一以贯之,可以说是生命之轴的意义。同时,兄弟关系仍是由尊重生命的来源而引出的,因为兄弟的生命均从父母的生命而来。我们敬爱父母的生命,也应敬爱父母生命所创造的生命。亲亲,即孝,为仁也;敬长,即悌,为义也。仁所代表的是上下关系的纵轴,义所代表的是左右关系的横轴,把握住孝悌也就把握住了人伦关系的坐标系。④
2 孝伦理的宗法本质
孝伦理的宗法本质是等级制度的精神支柱。⑤古代的宗法制孕育了孝伦理,同时孝伦理也成为宗法制的精神支柱。宗法传统源于古老的祖先崇拜,对祖先的祭祀是为了得到祖先的庇佑,而对祖先的崇拜已体现出对于长者、老者的尊重与敬畏,这时长幼有序的思想萌芽得以展现。同时,宗法制为了保证血统的纯正又提出了嫡长子继承制,只有大宗才有祭祀祖先的权利,其它旁支无权祭祀,这就出现了尊卑有等的思想,为以后在政治上建立宗法等级制奠定了思想基础,也成为日后封建宗法等级的精神基石。以周朝为例,周朝的分封制以宗法血缘关系为基础,宗法组织与国家建构紧密结合,家就是国的缩小,国就是家的放大,宗法制成为君主政体的母本和原型。祖先崇拜、血缘亲情、宗法等级以及与此相适应的尊祖敬宗的孝伦理成为维护君主专制统治的强有力工具。《孝经•纪行章》曰:“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可以看出,孝伦理的宗法本质是维护宗法等级秩序并表现为对权威的服从,也即亲疏有别、尊卑有等、长幼有序。
西周祀祖之实质在于尊祖,从而获得庇护,保佑本族的繁荣昌盛。殷人“尚鬼”、“尊神”而敬天,而周代较之商代的敬天更为尊祖。殷人的意识中祖宗神与至上神合而为一,孝的思想尚未从宗教意识中分离出来,周人则完成了至上神与祖先神的二元分离,二者的分离使周人把视野从神界转向人间,所以如果说商代的敬天、尊神、祭祖之孝是宗教伦理的话,那么西周的尊祖、祭祖、敬宗之孝则是宗法伦理。在西周,仍然存在着德孝并称的情况,所谓德以对天,孝以对祖。崇敬上天、唯天命是从谓之德,敬祖祭祖、追祀祖先是孝,但德的实质是对上天克尽孝道。周人认为,祖宗神常在上天左右,是沟通天庭与人间的桥梁,故将祖宗神与天神联合起来进行祭祀。但周人认为祖宗神更重要,尤其经历周初建国以来的艰难创业,更知天命无常,故周人一方面报答天恩而敬天行孝,一方面则力尽人事而褅祖行孝。⑥
因此,在中国传统社会,人一生下来,就被置于特定的位置上,置于无法逃脱的等级关系的复杂网络中。如何安身立命、如何处理这些复杂的等级关系并使之达到和谐,这可以说是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人所面对的最大问题。在传统社会,一个人如果没有经过伦理的教化和熏陶,他只是无精神、无目的、无归属的游离单子,根本就无法适应社会。但是在中国传统社会中这种人几乎是不可能存在的,他无时无刻不在接受着传统文化的浸染:在家族中早已为他预备好了各种礼教和习俗,在学堂教育中文化的传承更是从学理上教导他如何安伦尽分、安分守己,在社会生活中时时刻刻也逃脱不掉上尊下卑,尊卑有等的秩序安排。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儒家孝伦理的教化使道德个体不仅很好地回归了家庭、宗族伦理实体,而且在伦理政治的结合中,更好地实现了向国家、社会伦理实体的复归,这有助于构建稳固的伦理生活秩序和伦理政治秩序。
注释
① 曾昭旭.中国文化论集[思想篇2][M].台湾幼狮文化事业公司,1981.6:223.
② 孝经•圣治章.
③ 孟子•尽心章句上.
④ 肖群忠.孝与中国文化[M].人民出版社,2001.7:155-159.
⑤ 肖群忠.孝是中国古代政治的伦理精神基础[J].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11(6).
⑥ 肖群忠.孝与中国文化[M].人民出版社,2001.7:15-16.
(该文刊发于《科教导刊(中旬刊)》2012年11期,作者:王健崭 )
http://www.cixiao.cn/html/cixiaoxueyuan/cixiaoyanjiu/20150210/73467.html
中国慈孝网
http://www.cixiao.cn/
这个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自古“百善孝为先”,说到孝,可以提一些孝子的故事啊(比如说古时候的二十四孝,虽然大部分我并不认同;《孝经》《弟子规》等等,我们流传的下来的好多古时的作品都有提及到孝的)
以上说的是作文素材,如果你想要例文的话可以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