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附加约定: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均作为本合同附件这条明显不合法,这条约定,充许甲方在合同签定以后还可以够制定有利于甲方自己的规定,而且可以不考虑乙方利益。如果是公司的规章制度可以作为合同的附件直接附在合同后面,明确说明双方的约定。
不合法,合同中要标明工资金额。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使用劳动管理部门统一制定(或批准)的统一范本,你可以看看你手里合同有无劳动部门监制(统一印制)或批准字样,如果没有,应当属于不合规范的合同,你可以找劳动管理部门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