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存在的定义是什么?

2025-03-06 19: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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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照马克思的唯物论的观点,存在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通过各种感官对这些客观存在产生感觉,然后形成认识。你“认识”的事物都是被你感知的存在,自然界中你如你所说“我们人类的视,听,味,嗅,触这五感所不能感知的存在”你没见过听过学过,你自然不知道。你知道的都是你已经知道的。认识论中关于可知与不可知的争论在于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是不是事物本身。举个不好的例子,我跟你说太阳上有一种体长1万米、有翅膀、青面獠牙的、一种与地球生命形态不同的巨型“活物”。如果它们存在,但以现在科技、观测手段人类没法观察它们,因此人类不知道有这么个东西,你也不知道,但他们存在。其实这是我幻想的,但是“体长”、“翅膀”这些观念是根据我们的生活经验产生的,如果真有这么个东西,也许真是人类没提出过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