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演员的是表演者权,其中其人身权中的署名权、形象不受歪曲等权利,没有时间限定。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条规定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其中的财产权(如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的权利等),是其身后五十年。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但是该影音作品还涉及其他权利的人著作权,保护年限要根据其他人权利人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