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入账价值的问题 请高人指点一二 谢谢!

2025-01-05 23:02:02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会计分录的本质是要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如果按那个600入账,就不能代表企业取得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实际成本。
按照会计准则,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计量,本就是按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计量。(另外补充一点,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应当确认为应收项目。)
正如你所列出的会计分录中的那样,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6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80
贷:银行存款 680
这个经济活动,使得企业的持有至到期科目增加了680,其入账价值自然是这个,而不用那个债券本身的面值。
其实吧。。。更简单的说就是,会计准则就是这麼要求的,并且这个要求也确实是有其自身道理和内在逻辑的(事实上,除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等少数情况外,大部分情况下取得资产的都是按照取得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初始计量的。而相关税费根据不同的资产和不同的获得方式,处理方法有不同。)

回答2:

这里说的是整个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的金额,成本和利息调整都是持有至到期投资的2级科目。

回答3: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入账价值是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其中公允价值通过二级科目“—成本”反映,交易费用通过二级科目“—利息调整”反映。这里所指的交易费用是指购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所支付的不包含债券本身利息之外的一切费用。公允价值和交易费用一块构成了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入账价值。希望对你能你能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