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

2024-12-15 17: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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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每个人在离婚时都想自己多分财产,对方少分财产或是部分,但依法分割才是公平。分割财产时注意区分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及双方父母出资部分。父母出资往往是争议最大的一部分。

回答2:

(好复杂啊,这么纠结就别离了···)
1).60万的房子是按揭,呢么首付是谁付的?
2).结婚以后可以主张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如果面包车和轿车都是婚后购买,也算作共同财产,按揭贷款属于共同债务。
4).商铺是婚后由你妻子的父母出资购买的,并且登记的是你妻子的名字,视为对你妻子的赠与,应该认定为你妻子的个人财产。
5).你的户口必须迁出啊,单位有集体户口的,可以将户口迁至单位,也可以在当地购房入户,应该可以作为分户处理,但是好像不能享受拆迁安置。

回答3:

“一套价值60万左右的房子(有10万的按揭款),”如是婚前购买。或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且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话,只能主张分割婚后共同归还10万按揭款对应部分的产权。“婚前共同开了一个小公司,投资15万左右。当时注册的是我老婆的名字,股东里也没我的名字。”如无证据证明你婚前有投资,只能主张分割公司资产于婚后增值部分。
“有个面包车是我的名字,有辆轿车也是我的名字(首付有一部分借的,剩下的是按揭的),”如是婚后购置,应按共同财产分割。“一个商铺,是婚后她娘家人买给我们的,名字是她的名字。”只能算是她的个人财产(参见《婚姻法解释三》)。“还有就是我的户口因为结婚,而迁到了她的娘家,(等着拆迁安置),目前还没有享受到。离婚后是不是我的户口要迁出?还能不能享受到拆迁安置的待遇?”离婚后户口不一定要迁出,但可能享受不到拆迁安置待遇。

回答4:

1、“一套价值60万左右的房子(有10万的按揭款)”,(1)如果是婚后买的,属于共同财产;(2)如果是婚前购买的,则产权属于房产证的登记人的,没有房产证则属于签订购房合同的人的,除非有证据能证实共同出资购买的,但是10万的按揭款是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可以分得5万元,以及这5万用于购房的增值部分。
2、“婚前共同开了一个小公司,投资15万左右”,你必须有证据证明,否则就属于她的婚前财产了;
3、面包车、辆轿车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要看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的,处理方式,同上述1;
4、“一个商铺,是婚后她娘家人买给我们的,名字是她的名字”,属于她父母赠与她的财产,产权属于她的;
4、户口问题,如果离婚后你的户口没有迁出,可以享受到拆迁安置的待遇,因为拆迁安置是按户籍的人口来分配的。

回答5: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财产。
婚后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