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立即向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告,并办理申报补领新证的有关手续。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领临时身份证。
公民补领新证后找到原证的,应当将原证交给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
具体申领程序是:
(一)具备《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要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二)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三)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四)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批准,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公安机关收取的证件工本费全额上缴国库。
你需要一份加盖了院里面公章的一份申请表,这个表你可以到院里的辅导老师,像团委书记等人,那里说明情况(一般情况下都能过的,我是因为补办身份证,直接找到辅导老师说了就行了),老师会打印一份申请表,你按照格式填写,然后老师填写情况
你和你监护人的户口本
户口本
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