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你2008.1.1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到现在满6.5年不满7年的工龄支付你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在签订前一份合同时,你还未满10年工龄,并且在2008.1.1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是第二次签订,尚未达到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单位可以不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上没有违法。如果这次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续签的,那么你同时具备了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和在2008.1.1后第三次签订的两个法定条件(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就可以),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现在单位选择了不续签,那么就只需支付你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