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是指出卖或转让(个人自用或拥有的东西)。
出让是一个经典的联合词,其包括"出”与“让”两方面的含义。出指的是有偿的,让指的是无偿的。
在语言使用中则带有偏义复词的特征。如“出让闲置物品”,其语义逻辑点在“出”上,指需要付费获取。而“出让100M的asp空间”,其语义逻辑点在“让”上,是免费的。
扩展资料
土地出让:
为防止用地者单纯实施土地投机、炒卖地皮,哄抬地价,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工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出让合同的效力及于转让后继受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用地者。出让合同体现着出让方(国家)与受让方(用地者)双方的意志,一经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受让方转让其权利,不影响出让合同的继续履行,因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出让合同中约定的土地用途,体现着国家土地规划控制方面的公法意图,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必须在整个出让期限内得以实施,不得随意变更。若变更应依法履行相应手续。
因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
出让的意思:
1: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
2: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3: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个特征:
(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
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
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
的货币为表现形式。
(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
(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
土地使用权
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实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
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土地的性质。分为两种:1、出让,2、划拨。正常土拍都是属于出让,就是商品房性质。划拨的话一般是政府或者单位用地。
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相对于增量房而言。增量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投资新建造的商品房,存量房一般是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讲的“库存待售”的房产。存量房严格意义上来讲是存量资产,存量房市场也叫做一级半市场。存量房买卖程序是由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移登记。存量房严格意义上来讲是存量资产,存量房市场也叫做一级半市场。
房产证上不写“存量房”三个字。存量房只是一种称呼。
出让就是买卖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