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费的计算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基本稿酬制度,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买断。基本稿酬制度规定按照每千字若干元的标准向作者支付稿酬,表面上是按劳分配,实质上是“一刀切”。出版方在支付给作者一次性的买断费用之后,此书出版后产生的所有收益均归出版方所有。
第二种方式就是版税。1999年4月,国家版权局颁布了《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版税的定义是:“版税,指出版者以图书定价×发行量×版税率的方式向作者付酬。”这可以看作是版税计算的一般公式,即:版税:图书定价×发行量×版税率。但是这个公式忽略了许多因素,在实际操作中,情况要复杂得多。公式所提供的三个量,只有版税率一个量是必需的,其他两个量随条件的不同而不同。如图书定价可能被图书的零售价替换,发行量可能被印数或者实际销售数替换,而“图书定价×发行量”可能被销售收入替换。大体说来,版税的计算公式有以下几种:
版税R=图书定价P×发行量Q×版税率r (1)
版税R=图书批发价Pw×发行量Q/×版税率r (2)
版税R=图书定价P×销售数Qs×版税率r (3)
版税R=图书定价P×印数Q。×版税率r (4)
版税R=出版社销售收入I×版税率r (5)
可以发现,版税计算可能涉及的量至少有这样几个:第一种情况——版税率(必需的),图书定价、图书批发价(两者选一),印数、发行量、销售量(三者选一);第二种情况——版税率,出版社销售收入。为了保证版税计算的科学性,下面几点是应当注意的:
第一,图书定价与图书的零售价往往不等。极少有图书是按照定价来销售的,每一种书籍在推向市场之时出版社都要以一定的折扣发给分销商或零售商,书籍在被卖给消费者有时也有一定的折扣。出版社在为一种书籍进行定价时要考虑许多因素,发行折扣就是其中之一。对于出版社来说,具有赢利前景的是书籍的批发价而非目录定价。版税制的基本原则是保证出版社和作者合理地共享利润,而按照目录定价来计算版税无法实现这一原则。
为了有一个直观的比较,我们假设:某出版社出版一种书籍,定价为20元,第一次印刷印数为10000册,其中有200册作为免费样书。该书以6.5折批发给销售商。
这里只列举了几个简单的数据,据此我们可以分别以图书定价和图书批发价为基数计算版税的差别。假设出版社与作者协定版税率为8%。若按照公式(1)进行计算,那么
版税R=P×Qi×r
=20×(10000—200)×8%
=15680
如果按照公式(2)进行计算,则
版税R=Pw×Qi×r
=20×0.65×(10000—200)×8%
=10192
显然,两种计算方式得出的结果相差较大。这是在假设该书以6.5折批发给销售商时出现的结果,若折扣低于此折扣,差额还要大。我们知道,折扣越低出版社的收入越低,如果再在这种情形下以图书定价为基数计算版税显然对出版社有失公允。而采取公式(2)的计算方式,则能更好地使出版社和作者分担这种盈亏风险。但是目前,我国的不少出版社均采用前一种计算方式。
第二,图书的印数、发行数、销售数这几个量之间也不等。印数即书籍的造印数,发行数是进入销售渠道的图书的数目,销售数则是实际售出的图书的数量。在图书的总印数之中,有一部分图书用作宣传、促销、免费赠送以及为出版社内部、主管部门、作者保留,这些书大多是免费的,出版社无法从中获取利润,甚至连成本也无法收回。因此,把这部分样书也用来计算版税显然于出版社不利。比如上例中,书的印数是10000册,但有200册用于非销售用途,那么,这200册就不能算入版税之中。真正能为出版社带来赢利的是那些卖出去的书,即应该以销售数为计算版税的基础。有些人以为发行数就是销售数,其实不然。图书进入销售渠道并非意味着就可以全部售出,事实上,大部分的图书都存在退货情况。退回出版社的图书也不能为出版社带来利润,所以也不应该算入版税之中。我们为上例改动一个条件,假设该书只销售了4000册,同时这也意味着将有5 800册书退回出版社或根本发不出去。若以印数和图书定价为基数计算版税,作者应得:
版税R=P×Qp×r
=20× 10000×8%
=16000
按照发行数计算,结果为
版税R=P×Qi×r
=20×(10000—200)×8%
=15680
按照实际销售数来计算,结果为
版税R=P×Qi×r
=20×4000×8%
=6400
综合以上几种计算方式,作者在签约时,建议争取按第四种计算:版税R=图书定价P×印数Q。×版税率r (4) 这样,不管对方销售如何,作者都能得到合同上写定印刷数目相应的稿费。因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作者是很难清楚出版方到底印刷了多少书,销售了多少书,所以,在合同中约定一个首印书,就成为保证作者权益的最好办法。同时,要约定好定价不低于多少元,如果低于,稿费计算时,仍以这个约定的最低价执行。
同时,作者也可以把这两种方式结合起来,就是基本稿费加版税的方式。比如双方先约定一个基本稿费一万元,再按版税方式计算,当版税收入低于一万元时,作者不必退回已经取得的一万元。如果版税收入高于一万元,出版方在扣除一万元预付收入后,当剩下的部分,再支付给作者。
几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