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上月暂估入库并已销售商品的销售成本,从理论上应当进行调整,但是,由于企业购销活动的经常性和大量性,从会计的重要性原则出发,出于简化会计核算的考虑,对于暂估成本的发出成本,不予单独进行调整,而是随库存商品今后的收发业务自行消化。
这也就是企业会计制度强调的暂估入库成本时应当合理估计的原因之一。因此,在计算当月发出库存商品成本时,应当仍然按照规定的方法正常计算确定发出成本。
由于月初红字冲回入库,并且取得发票正式入帐,两者相抵,余额为暂估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所以,该差额实际上应当由本月发出和月末结存的库存商品承担了。
二、但是,如果本月同类商品,既无月初结存,又无购销业务发生的,或者企业是使用个别计价法计算存货的发出成本的,或者暂估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巨大的话,则该暂估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包括及其连带影响的其他存货成本),应当调整并转入销售成本。编制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等
贷:库存商品 等
如果暂估成本大于实际成本的,应当以红字编制上述分录。
扩展资料:
一般国内软件对暂估入账的管理方式
一、月初回冲
进入下月后,核算模块在存货明细账自动生成与暂估入库单完全相同的“红字回冲单”,冲回存货明细账中上月的暂估入库;对“红字回冲单”制单,冲回上月的暂估凭证。收到采购发票后,录入采购发票,对采购入库单和采购发票做采购结算。
结算完毕后,进入核算模块,执行“暂估处理”功能,进行暂估处理后,系统根据发票自动生成一张“蓝字回冲单”,其上的金额为发票上的报销金额;同时登记存货明细账,使库存增加。对“蓝字回冲单”制单,生成采购入库凭证。
二、单到回冲
下月初不作处理,采购发票收到后,在采购模块中录入并进行采购结算;再到核算模块中进行“暂估处理”,系统自动生成红字回冲单、蓝字回冲单,同时据以登记存货明细账。红字回冲单的入库金额为上月暂估金额,蓝字回冲单的入库金额为结算单上的报销金额。
三、单到补差
下月初不作处理,采购发票收到后,在采购模块中录入并进行采购结算;再到核算模块中进行“暂估处理”,在存货明细账中根据报销金额与暂估金额的差额生成调整单,自动记入存货明细账;最后对“调整单”制单,生成凭证,传递到总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暂估
是否需要冲销上月结转的成本,主要看你暂估入库时的成本是否大于实际成本。
例如:暂估入库100件*10元/件=1000元,分录:
借:库存商品(或者原材料) 1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入库 1000
月末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
贷:库存商品(原材料) 1000
本月发票到了,实际单价是每件8元,分录:
借:库存商品(或者原材料) - 1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入库 -1000
同时做:
借:
借:库存商品(或者原材料) 800
贷:应付账款-XXXX公司 800
此时你的库存商品(原材料)会出现贷方余额-200元,此时需要你同事调减主营业务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
贷:库存商品(或者原材料) -200
也就是说:暂估入库的金额与实际发票价格相等时,收到发票后可以不调整主营业务成本。当暂估入库的金额与实际发票价格不相等时(大于或者小于),应酌情调整主营业务成本,以最大限度的真实的反映最后的利润。
暂估入帐,仅是在月末由于单据传递方面等原因有一些资产未达帐,为了能真实反映期末的资产负债情况而采用的一个月末估次月初冲的办法。
结转的成本不需要冲回。
冲暂估入账,必须同时对销售成本进行调整,以便真实的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不需要,因为没有涉及成本类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