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单位被打,单位不一定承担责任,但是工伤保险条例又规定了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这种情况下单位应承担工伤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属于工伤,公司要承担工伤赔偿,不是工伤公司不承担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因此,判断是否属于工伤,关键要看受到的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有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如果是工作原因引起的单位负全责,如果个人原因引起,单位对外来人员管理不到位,单位负部分责任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如果不是单位指使的,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