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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音乐学院考试要求: (一)初试 1.外省音乐学专业:(所有考生必须背谱演唱、演奏。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考生自备。) 声乐专长考生初试科目:主考:声乐 自选歌曲一首,可带伴奏(需伴奏者带伴奏谱) 副考:键盘(钢琴、手风琴、双排电子琴三选一) 自选乐曲一首 钢琴专长考生初试科目:主考:钢琴 须车尔尼740以上程度,自选练习曲一首 副考:声乐 自选歌曲一首,可带伴奏(需伴奏者带伴奏谱) 器乐专长考生初试科目:主考:器乐 须达该乐器高级程度 自选乐曲一首 副考:声乐 自选歌曲一首,可带伴奏(需伴奏者带伴奏谱) 在副考科目划定最低资格线的基础上,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根据主考成绩确定复试入围名单。 2.外省音乐表演专业:(所有考生必须背谱演唱、演奏。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考生自备。) 声乐专长考生初试科目:自选歌曲一首,可带伴奏(需伴奏者带伴奏谱) 钢琴专长考生初试科目:须车尔尼740以上程度,自选练习曲一首 器乐专长考生初试科目:须达该乐器高级程度 自选乐曲一首 3.外省录音艺术:(所有考生必须背谱演唱、演奏。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考生自备。) 钢琴专长考生初试科目:须车尔尼299以上程度,自选练习曲一首 器乐专长考生初试科目:须达该乐器中级程度 自选乐曲一首 4.上述三个专业的上海考生初试参加上海市音乐类专业统考。报考音乐学专业必须参加器乐、声乐、乐理、视唱练耳四个科目的市统考(其中声乐专长的考生,器乐加考必须为键盘如钢琴、手风琴、双排电子琴),报考音乐表演须参加器乐或声乐、乐理、视唱练耳三个科目的市统考;报考录音艺术专业须参加器乐、乐理、视唱练耳三个科目的市统考。在市统考合格基础上,学校将根据市统考成绩确定加试资格线,加试资格于3月初在学校网( http://ssdzsb.shnu.edu.cn)上公布。 5.舞蹈学专业:基训、模仿(须着紧身练功衣裤)。 (二)复试 外省考生复试名单于3月5日下午在音乐学院张榜公布,同时考生办理复试报名并领取复试指定曲目。上海考生于3月5日,办理复试报名并领取复试指定曲目。 音乐学、音乐表演复试内容: 1、基本音乐理论(乐理、听音、视唱)。(上海考生除外) 2、专长(包括声乐、钢琴、器乐)。初、复试自选曲目不得重复。除指定曲目外,所有考生必须背谱演唱、演奏。 (1)声乐专长考生须演唱指定曲目和自选曲目各一首(需伴奏者带伴奏谱)。 (2)钢琴专长考生须演奏指定曲目和自选乐曲各一首,自选乐曲限时六分钟。 (3)器乐专长考生须演奏自选的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 初试副考科目成绩接近主考科目资格线的考生(上海考生的副考成绩由学校根据市统考成绩划定),可参加该项目复试加考,考试内容和办法同上,其考试成绩的5%作为附加分,仅计入音乐学专业的总分。 录音艺术复试内容: 1、基本音乐理论(乐理、听音、视唱)(上海考生除外) 2、综合卷考试:乐器声音的辩别;录音品质的评鉴;作品风格分辩;声学与MIDI常识等 3、单声部歌曲写作:根据歌词创作歌曲,并标注和弦功能。 舞蹈学复试内容: 1、基训。 2、舞蹈表演(一个成品舞蹈,并自带伴奏带)。 3、听音模唱。 (三)专业合格通知发放条件: 1.音乐学、音乐表演: 在划定的基本音乐理论成绩的最低资格线上,按专业成绩并根据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2.录音艺术:在划定的基本音乐理论成绩的最低资格线上,按专业成绩并根据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3.舞蹈学:按专业成绩总分并根据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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