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辞职了,没签劳动合同,公司扣我社保怎么办啊

2025-01-08 10: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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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辞职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办理社保转移等离职手续,并且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等。
  
  1、劳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部分地区需要提供)。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委不收费;
  
  2、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

  3、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回答2:

一般情况不允许扣钱,如果你不是提前一个月辞职,而公司早已帮你买社保的话,应当补偿辞职后的那些天的钱

回答3:

社保这东西是国家强制公司为每个员工购买的福利,公司付70%,自己给30%
扣的钱还是你的,用你的名义交给社保局,退休后可以领取。就算你不买社保,公司也不会把这部分钱以现金的方式发给你。
若你以前有买社保,要一个月后才能报停。也就是说,辞职的最后一个月公司会让你付社保的全款大概600多。其实这钱还是你的,就当存社保局了。

回答4: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进入该公司时就应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和享受权利,如果不是因为你自己的原因不签劳动合同的话,你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而不需要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并还可向你原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原单位支付你工作期间的双倍工资及按政策规定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且该单位也无权扣你的社保(指已发社保卡的情况),你月工资社保缴纳比例为:个人8%,单位20%,如你辞职了,你个人缴纳部分是可带走的,单位缴纳部分存于当地社保部门,原单位也得不到,如未发社保卡的,则原单位也扣你的不到,你只需带身份证去原工作单位社保缴纳部门查询一下就知你个人缴纳部分是否不变。

回答5:

他怎么能扣你社保呢,找劳动局告他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