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依法服兵役是每一个中国公民应尽的义务,但对于港、澳青年来说,《基本法》没有明确特别行政区居民必须服兵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也不属于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这就是说,香港、澳门青年不需要服兵役,他们没有服兵役的义务。
港、澳居民可以不服兵役,体现了国家对他们的关怀。然而,没有义务不等于放弃权利。如果港、澳青年愿意参军,愿意报效祖国,我们应该给他们提供机会,因为这是他们的权利,哪怕这仅仅是极个别人的愿望,这种权利也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并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他们能像大陆青年一样,随时服从祖国召唤,经过必要的程序进入部队,履行保家卫国的使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港、澳籍居民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行列。既然香港和澳门都早已回归祖国,港、澳居民当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也就有的权服兵役利和义务。
那究竟,香港和澳门的居民需要服兵役呢?
哈哈,当然没有的,香港没有军队,而且驻港的解放军不可以穿军服上街的,
每个人都有服兵役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