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一个企业2009年亏损50万,然后2010年盈利30万,在计算2010年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是可以弥补上一年的亏损的,那30-50=-20,然后20*25%来计算2010年的应纳税额吗?在不考虑企业其他收入与支出的情况下。——是的,你说的完全正确。
但是,有一点更正一下:
30-50=-20
然后-20*25%来计算2010年的应纳税额。你漏了负号,2010年的应纳税额为0
上年度亏损50万本年度盈利30万,还是亏损20万,免税,。11年如果再盈利20万也免税,12年盈利30万那就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5%了,有些地区是24%(东部),企业所得税缴纳有五个过渡年。如果五个过度年都亏损,我预计这个企业差不多要倒了
09年的亏损可在未来5个会计年度内弥补,10年企业累计亏损20万,故不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