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停战谈判自1951年7月至1953年7月,经过曲折复杂的斗 争,终于在
1953年7月27日在板门店签订了《关于朝鲜军事停战 的协定》。
协定的主要内容有:自协定签订后十二小时起,双方停止一 切敌对行为;
以双方实际接触线为军事分界线,双方各自由此线 后撤二公里,以建立一非军
事区,自停火之日起停止向朝鲜境内 增援部队和武器,并组成军事停战委员会
和中立国监察委员会进 行监督;停战协定生效后六十天内,双方将一切坚持遣
返的战俘 分批直接遣返,将来予直接遣返的战俘交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处理; 双
方军事司令官向有关各国政府建议,在停战协定生效后三个月 内,召开双方高
一级的政治会议,协商从朝鲜撤退一切外国军队 及和平解决朝鲜问题。朝鲜战
争至此停火。
《关于朝鲜军事停战的协定》。
朝鲜战争是一场北朝鲜与南朝鲜之间的意识形态之战,而美国、苏联与中国三个大国也不同程度地卷入这场战争。战争于1950年6月25日北朝鲜军队突袭南朝鲜开始,1953年7月27日签署《关于朝鲜军事停战的协定》。由于没有签订和平协议,技术上讲这场战争仍然没有结束,北朝鲜和联合国军依然处于战争状态。主要的参战者除了南北朝鲜外,还包括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国,但是多个西方国家根据联合国的决议派小规模部队参战,后来的俄罗斯方面解密文档也表明,苏联空军也曾介入战事。
朝鲜停战协定及其附件和临时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