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办理案件流程

2024-11-25 11: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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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于故意伤害案件,如果受害人经鉴定伤情达到轻伤以上,公安机关就会立为刑事案件查处,并召集双方当事人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

对行为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害,就会对行为人作出取保候审,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由法院对行为人作出刑事判决的同时,作出民事赔偿的判决。

公安机关认为,对行为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会发生社会危害,就会对行为人实施刑事拘留,报检察院批准逮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由法院对行为人作出刑事判决,同时,作出民事赔偿的判决。取保候审最长时间为一年。

拓展资料

一般刑事案件在拘留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逮捕后侦查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词条 公安机关办案程序规定

回答2:

受案,进行调查,寻找当事人制作笔录,收集证据,待材料齐备后,移送检察机关起诉,之后就是检察机关和法院的事情了,待法院最终判决下来,该关的坏人判刑,该发还的赃物发还,该收缴的作案工具收缴,就这样子。

回答3:

公安局办理的案件分为治安案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刑事案件,依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行政案件,依据行政处罚法。

回答4:

委托律师协助
广州律师管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