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保税区公司和香港公司都是自己的公司,那么又必要这么操作吗?直接把货物运到香港不就是了?干嘛要弄到保税区去?不是耽误时间,又增加费用吗?
至于与国外卖家结算用信用证,那么是谁开证?保税区公司还是香港公司?不同开证人,使用的信用证或有不同——比如用可转让信用证,则肯定与非转让信用证的操作略有不同,但实质相同。
把交易和打算资金的走向说清楚,方好进一步解释或说明。
这个相当于转口贸易。
进到保税区后,保税区的公司报出口到香港就可以了
都是自己的公司,没必要做信用证,因为转口做比较麻烦。
首先用国内公司,跟香港公司签一份贸易合同,然后开信用证。
关于保税区方面,报关照平常出口一样申报,但是这种报关方式属于转关了,再到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