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骨折在家休养,如果生活不能自理的,是可以获得护理费的。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来,看医疗机构给出的意见,或者鉴定机构给出的意见,如果其中一个说你需要有人护理,那么就有护理费。
工伤护理费分:
1\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不在知道你是什么情况
如果是1的情况的话
需要看你具体骨折部位和情况才好判断
请补充
只有生活不能自理,才有护理费。一般参考主治医生的建议。你和单位有异议的话,可以在治疗结束后要求三期鉴定,法医会确定你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的长短。
一定要有医生的遗嘱。开假条时让医生注明,需要有人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