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作用有三个,第一个合理合法、第二个合法不合理、第三个什么都合不上
处置突发事件:
行进中提醒道路上的车辆、行人及时避让,以最快速度赶到事发现场;及时对犯罪嫌疑人起到震慑作用,使其尽早停止犯罪行为。
是不是对这个震慑作用不太理解呢?举个例子吧: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说某嫌疑人正在抢劫并很可能杀人,于是110指派巡逻车出警。在这种情况下警车自然是要鸣笛的、目的就是要让嫌疑人听到警笛的声音,因为只要嫌疑人听到警笛声就很可能被吓傻或者被吓得逃跑,这样一来就保住了一条人命。如果嫌疑人逃跑了、那可以事后再去抓,虽然会更费力,但是抓捕的成本再高也比不上人命重要。当然了,警察也可以不动声色的悄悄潜伏到嫌疑人身边将其制服,但是这样就会浪费很多时间,等把嫌疑人抓住的时候受害者可能已经死硬了。
开道:
为领导人的出行车队鸣笛开道,这和封建时期的鸣锣开道没多大区别,合法的扰民。
耍威风:
“大爷的特种车来了,你们快滚”,扯淡!
另外在真正实施抓捕行动时是肯定不会鸣笛的,而且很可能连警车都不用。
抓捕和处突不一样,处突说白了就是慌慌张张的去救急、能挽回多少损失就算多少了,抓捕则是经过周密部署的、目的就是要一击命中、绝对不会打草惊蛇。
表示很了不起;我是警察!赶快让路;还有就是耍特权。怕别人注意不到他。
表示自己很好,很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