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建立劳动关系开始一个月内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要是一个月以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劳动报酬。
所以按照你上述情况,公司支付你双倍的工资只有十一个月的时间,那么从2010年十月份以后你们之间就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没有银行支付工资,工资表上签字的效力一样,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你十一月的双倍工资。
以前公司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你现在想要2009年10月入职到2011年6月30日之前的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那你必须能拿出相应的证据佐证。公司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中写明的在甲方起始工作时间是否与签订合同的时间一致。如果是这样,那你会有难度的。
社保需要从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最多不超过30天购买。
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但有一个30日的宽限期,自用工之日起的30日内缴纳符合法律规定,超过30日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属违法。
你是不是不想在这个公司干了,还求以前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