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有罪,仍属于故意杀人。第二个,如果歹徒的侵犯行为属于现在进行时的,属于正当防卫。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一个是有罪,血亲复仇已经禁止,第二个 是正当防卫,无罪
1.犯法2.被别人伤害过程中,自我保护或防御时将对方杀害属于自卫杀人。
你的意思是已私了是不是。所谓医伤就包括内外伤,只要是你造成的,医好人家的内外伤就是你的责任。可能是你在处理此事时被人骗了而已。
她如果知道不承认应该属于“以个人利益故意隐藏他人财物”吧,主要看你们双方的律师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