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去社保部门查询社保缴纳情况,如果确实少交了一个月,可以有以下几种办法处理:
一、可以同公司协商解决,争取公司能够补交;
二、向劳动部门投诉。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进行投诉:
1、打劳动保障热经12333投诉,这个电话全国统一,投诉时需要实名投诉,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你可以多打几次进行投诉;
2、到当地劳动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这些机构是专业处理劳资纠纷的,他们会上门查处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
三、劳动仲裁。
你若认为公司确为克扣保险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需要提交以下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的基本资料(工商注册打印);
3、劳动合同;
4、填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说明理由。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法律法规数据库_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这件事情按道理是你单位社保专管员失职了,没有跟你单位会计部沟通好,去你单位找这两个部门就会有结果的。
你是不是当月15号之后去办理的社保缴纳业务?15号之前是当月就可以扣社保,如果是15号之后办的,则下个月扣社保
有一种可能,因为你11月份交的就是12月份的。最好的解决办法是问问你公司负责社保的那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