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分配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是:在公有制经济中,在对社会总产品做了各项必要的扣除之后,以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包括劳动数量和质量)为尺度分配个人消费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实行按劳分配是由我国的经济条件决定的。
前提是生产资料公有制。
物质基础是生产力的发展水平。
直接原因是社会主义的性质和特点(不能实行按需分配)。
按劳分配(distribution according to one's performance)是分配个人消费品的社会主义原则,即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对社会总产品作各项必要的社会扣除以后,按照个人提供给社会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还没有能够达到产品极大丰富的程度,工农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还存在着差别,劳动还未成为人们生活第一需要等原因,只能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将劳动所得全部分配给劳动者,不产生剩余价值。
分配从来是实践问题,重在历史探索和现实考察,而不首先是理论问题。一个时代的迫切问题,有着和任何在内容上有根据的因而也是合理的问题共同的命运:主要的困难不是答案,而是问题。因此,真正的批判要分析的不是答案,而是问题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个人消费品的分配的基本原则就是按劳分配,基本内容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范围内,劳动者向社会提供劳动,社会以劳动为尺度,向劳动者分配个人消费品,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个人消费品的分配的基本原则就是按劳分配,基本内容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范围内,劳动者向社会提供劳动,社会以劳动为尺度,向劳动者分配个人消费品,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有劳动能力不劳动者不能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