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院不予起诉,只是不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还是免不了的。
即使不构成犯罪,但构成行政处罚的话,行政处罚还是要进行的。所以,应该还会行政罚款。
这个不确定,检察院不起诉只是说明你还不够担负刑事责任,这并不能证明你所没触犯了其他的治安条例。
这要看具体情况
第一,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后,还要看公安机关是否复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其次,如果当事人的行为确实是证据不足,那么该行为就不属于违法的,原则上不会在受到处罚。但是,相关行政机关会根据当事人所造成的后果,作出警告,或者罚款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