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邮政印制的明信片到底能寄出去么?

2024-12-28 23:35:3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可以的。贴上8毛邮票直接扔进邮筒里。不是有很多美术出版社也印制明信片的吗?那是合法的。
如果你发出的被退回,可能是当地管辖邮局的特殊情况,建议换一个邮筒试试,必须不在那个邮筒的辖区内的。(一个邮局管很多邮筒)你可以去远一点的地方投。等哪个邮筒发出的对方收到了,你以后就一直子在那个邮筒投。
不要问柜台,问的话,一般都会拒绝的。让你买他们自己邮局的。

回答2:

非邮政印制的明信片能寄出去,贴上足够邮资的邮票。

回答3:

应该是不行的?那是不规范的信件,最好使用邮政的,方便一些!

回答4:

非邮政印刷的有被退还的风险。邮政明信片采用的是250g白卡纸,而自己制作的大多采用的是300g白卡,所以存在超重的风险;还有一点就是尺寸:大陆的主要标准尺寸是148*100mm,非邮政的有的存在不符合规格。另外就是明信片的内容了,有的不合规。
如果要自己制作可以在邮政贺卡官网上制作(搜索邮政贺卡官网即可),上面有DIY模块,制作出来的本身就有0.8元邮资,同时可以代你邮寄。

回答5:

  可以的,要付邮资:
  对于邮局说不能寄非邮政发行的明信片,其实是来自1992年执行的原邮电部颁发的《国内邮件处理规则》,原文第二章第二节第十六条是这么说的:
【明信片由邮局发行,供通信使用。县以上邮政企业经邮电管理局批准,可以印制、发行带有“中国邮政”字样的明信片;其他单位印制的明信片必须符合邮电部规定的规格标准,由当地邮电管理局监制,但不得带有“中国邮政”字样,可以印“明信片”字样。只有邮电部印制的明信片可以印邮票图案,表示邮费。】
而这个规则在2001年改版过,修改后的规则第二章第二节第十一条中对明信片的描述是这样的:
【明信片是一种露封交寄的具有通信性质的卡片式邮件。县以上邮政企业,经省邮政公司批准,可以印制、发行带有“中国邮政”字样的明信片;其他单位印制的明信片,不得带有“中国邮政”字样(包括外文)。集团公司印制、发行的明信片可以印邮票图案,表示邮费。】
由此可见,明信片在2001年以前是规定由邮局发行,但之后仅仅只是描述为卡片式邮件,并没有说明信片必须是邮政部门发行的才能使用,事实上也没有规定非邮政发行的明信片不能交寄。
同时需要注意到,这段话仅仅是出自《国内邮件处理规则》,该规则中第一章第三条(旧版为第六条)中指出:
【本规则适用于国内邮件,其中寄自或者寄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邮件,暂按《国际邮件处理规则》相关规定办理。】
也就是说,寄往境外并不适用此规则,而是适用于旧版称为《国际邮件处理规则》、2009年改版的《国际及台港澳邮件处理规则》。
旧版的《国际邮件处理规则》第三章第二节第五十八条中的定义是这样的:
【明信片必须按通信行业标准印制,正面上端明显印有"明信片"字样。明信片上至少应留出正面右半部作为书写收件人姓名地址、粘贴邮票(或加贴邮资符志)和业务标签使用。明信片上不可以附寄或附饰任何物品。明信片必须露封交寄,装入信封的应按信函收寄。平常明信片的收寄方式同平常信函。】
但2009年修订后的现版《国际及台港澳邮件处理规则》第三章第二节第五十九条中是这样定义的:
【明信片必须按相关标准印制,正面上端明显印有"明信片"字样。明信片上至少应留出正面右半部作为书写收件人姓名地址、粘贴邮票、打印邮资符志或加贴邮资符志签条和业务标签使用。明信片上不可以附寄或附饰任何物品。明信片必须露封交寄,装入信封的应按信函收寄。平常明信片的收寄方式同平常信函。】
   所以是可以寄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