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的最迟装运期是指涮羊肉最迟不能够晚于这个日期,只要你们在接到信用证后,在这个最迟装运期之前的任何时间装运都可以,那么为什么要等到信用证规定的最后日期才装运?早装运不是早交单结汇吗?——不要把最迟装运期当成只能在那一天装运!!!
至于信用证的有效期,这也是限制受益人不能够迟于信用证的有效期来兑用信用证。如果这个有效期离最迟装运期很远,也没有意义,反而对于不熟悉信用证规则的来说,容易被错误理解儿误事,造成超过交单时限,致使开证行有理由拒付货款,是本来有保障的收款,反而失去了保障,甚至招致损失。
其实信用证的有效期合理的时间是信用证规定的最迟装运期后21天左右,再长也没有意义,因为信用证的惯例是不接受迟于提单日后21天提交的提单,因此长于最迟装运期21天就没有什么意义。
我的观点跟楼上不一样。我觉得70%的LC的话可以适当考虑延长信用证有效期。假设一个情况客户延迟交货的话那怎么办!?因为你已经预付了30%了,理性分析你不可能不要货的。卖家拖一班船问题不大,但要是拖1个月2个月呢!到时候肯定要协商,过了信用证有效期就不能再用信用证交易了。
信用证有效期太长了对你不太有利,合同规定就是收到预付款90天为最迟装运日,何必要到12月25日呢,按照合同做就行了,从付出预付款开始算,信用证的装运期限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