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由于单位的原因,工作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不应该签,签了你就不能主张双倍工资,及其他赔偿;
不签还不能留下书面的证据 否则对司法程序非常不利;
详细可来电或者当面咨询律师。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实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两倍工资。
我认为,单位已经做了补救,把你上班后的劳动合同补上了,只要你不是遭胁迫补签的劳动合同,都应当视为你对企业曾经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侵权行为的谅解,不能再申请主张你放弃的权利。
在司法实践中,证明胁迫是很严格的。
如果你不甘心,去当地劳动仲裁咨询下就行了。不行去法院也可以。
可以的,你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但要注意,补签劳动合同时,你是否写了签订时间是今天,如果签订时间写的不是今天,那就比较麻烦,你还要证明合同是今天签订的,或通过司法鉴定来确认签订时间。
1、没有签订合同,满1个月不满1年的才可以主张二倍工资。
2、仅供参考。